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宁化管理部关于纳入我市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公示
2022
11/07
11:18
根据《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医保中心〔2021〕36号)和《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做好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明医保中心〔2021〕50号)文件精神。经评估条件符合,评估小组审议拟同意我市下列1家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确认为定点机构纳入协议管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1 | 宁化县城郊镇滨江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 | 宁化县翠江镇慈恩路3号滨江壹号A区B2地块2幢106、107、107号店面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宁化管理部综合科反映。
联系电话:6838435
地址:宁化县万星广场二楼医保中心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宁化管理部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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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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