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江镇2021年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体检工作的通告
根据《翠江镇2021年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和《翠江镇2021年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和综合排名公布表》精神,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21年11月29日。请体检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前到翠江镇政府一楼集合。
二、体检对象:
通告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附后)。请放弃体检资格的考生,于2021年11月26日17:30前书面报翠江镇党政办,联系电话:0598-6832919。
三、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医院。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于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后不得进食,保持空腹参加体检。未按体检要求,因晚间进食等影响体检结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认真阅读体检表上的《体检须知》。体检结束交表时,请如实填写体检表有关内容,不得隐瞒有关信息。
5.要服从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管理和安排,按各项目体检要求,有序参加体检。参加抽血、B超、心电图、胸透、血压、视力、尿检等项目检查时,考生需持身份证原件,在带队工作人员核对其身份后,方可进入检查。
6.下列项目体检异常的,安排在当场次体检结束前进行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另行安排复检。根据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请考生务必注意体检结果,如存在上述情形的,请在当场次体检结束前,向带队人员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补。
7.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翠江镇党政办提出复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女性考生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或部分项目不能体检的,2021年11月26日前,将延长体检申请及怀孕证明材料递交翠江镇党政办。女性考生如在体检当日遇上生理期现象的,当日体检时应向带队工作人员提出,部分项目可另行安排体检。
9.体检费按医院规定的标准交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统一缴交体检医院。考生体检集中时,将体检费450元交工作人员(多还少补)。
10.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提醒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给予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的处理。
附件:翠江镇2021年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
翠江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5日
附:翠江镇2021年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
时间 | 职位 | 招考 人数 | 姓名 | 总成绩 | 排名 |
11月29日 | 01 | 2 | 张清华 | 76.15 | 1 |
曾昊 | 72.50 | 2 | |||
02 | 2 | 梁招兰 | 80.15 | 1 | |
张婷婷 | 73.50 | 2 | |||
03 | 1 | 陈小丽 | 69.0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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