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宁化县2021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渔业科技示范基地和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的通知
各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20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21〕26号)和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化县2021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21〕67号)精神,项目实施要求建设渔业科技示范基地3个、培育渔业科技示范主体35个。现将宁化县2021年渔业科技示范基地、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渔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要求
1、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示范基地所属单位(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应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局)正式注册;
(2)示范基地所属单位应拥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5年以上;
(3)示范基地规模:示范基地养殖规模要求池塘养殖面积70亩以上或水库养殖面积100亩以上,从事水产养殖长期稳定,近年养殖产量较高和效益较良好。
(4)示范基地所属单位要求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每个基地示范推广渔业主推技术2项以上,组织示范主体和周边渔民观摩学习和现场实训30人次以
上。
(5)示范基地所属单位要求纳入水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可追溯系统管理平台。
2、申报程序:申报渔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的单位,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提出申请,填报渔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附件1),经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审核签暑意见并加盖公章,县农业局组织专家评审认定,认定后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渔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
3、示范基地申请材料要求: 示范基地建设申请单位要求提供示范基地申请表(附件1),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水域养殖使用证、土地租凭合同、近年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报告等材料复印件。
二、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要求
1、渔业科技示范主体具备的条件:
(1)渔业科技示范主体应为农业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水产养殖大户;
(2)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助人,在当地辐射带动能力强、渔业科技应用水平较高;
(3)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养殖技术水平较高;
(4)渔业科技示范主体水产养殖规模较大,要求池塘养殖面积20亩以上,或者水库养殖面积50亩以上,或者普通工厂化养殖面积800m2以上,从事水产养殖长期稳定,近年养殖产量较高和效益较良好。
2、科技示范主体申报程序:申报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单位、养殖户,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提出申请,填报申请表(附件2),经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核实签暑意见并加盖公章,县农业局组织专家评审认定。
3、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材料要求:提交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附件2)。
三、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请申报渔业科技示范基地、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单位和个人,在2021年8月16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水技站提交申请表和有关材料。
联系人:夏清文,联系电话:6824841。
附件 1.宁化县2021年渔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2.宁化县2021年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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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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