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宁化县薏米产业联合体项目核验结果的公示
2021
05/10
12:19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99号)要求,经组织核验小组对由三明千年客家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的“宁化县薏米产业联合体项目”进行核验,一是“六有标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制定联合体章程并上墙,有制定联合体理事会制度并上墙,有牵头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合计5个,有签订利益联结机制;二是要素融合:有制定联合生产计划,有提供生产服务,有开展技术服务和培训,由龙头企业收购的农产品数量达到联合生产计划的30%以上:三是资金使用:资金用途符合要求,提供的正式发票高于财政补助金额(40万元)。验收合格,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0日-14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反映。
监督电话:
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8-6883956
财政局农业股:0598-6821527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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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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