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化县第三批人才公寓申请符合对象的公示
2021
05/06
17:08
根据《宁化县“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宁委办〔2018〕93号)及《宁化县人才公寓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三批人才公寓申请报名配租的通知》(宁人领〔2021〕1号)文件精神,宁化县第三批人才公寓申请和审核工作现已结束,现将申请符合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4日止。公示无异议,申请符合对象取得配租资格,进行分配。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化县委人才办或宁化县住房保障中心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598-6829900(人才办)
0598-6825227(住房保障中心)
中共宁化县委组织部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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