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水土保持中心关于 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工程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区公开申报的公告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及水土流失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推进2021年宁化县国家水土保持工程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建设,根据《水利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财务〔2018〕28号)、《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水〔2018〕14号)和《宁化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宁政办〔2018〕42号)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将2021年度国家水土保持工程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区公开申报公告如下:
一、项目区申报范围
全县范围内水土流失地。未实施过水土保持工程以奖代补试点项目的茶果园坡耕地、植被覆盖度相对较低的中度以上水土流失林地、集镇村庄周边迫切需要治理的河道等均可申报治理。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自愿出资投工投劳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愿意承担建后管护责任的农户、村组集体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连片坡耕地面积应不小于100亩。
三、奖补措施
按照集中连片、规模治理的原则,重点打造地方特色产业,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兼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等水土保持措施。具体可申报实施的措施主要有:
(一)工程措施:坡耕地改造(梯田工程)及其配套修建的田间道路、截排水沟、蓄水池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
(二)林草措施:水土保持林、经果林、种草等。
(三)其他措施:封禁治理、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相关措施等。
(四)以下措施不纳入奖补范围:
1、25度以上陡坡地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山坡地上的水土保持措施。
2、设计容量100立方米及以上的蓄水池、塘坝,其他实施难度大和安全风险高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3、以改种经果林为主要目的,水土流失治理效果不明显的措施。
4、与水土保持关系不密切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饮水安全、农村沼气、农村道路、农村电力等项目。
四、奖补标准
2021年安排中央奖补资金总额300万元。具体奖补标准如下:
(一)坡耕地改造(梯田工程):按照《宁化县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经果林地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检查验收办法》(宁水指〔2015〕2号)进行补助,补助单价不超过实施方案投资单价的70%,单位面积投资不高于2500元/亩。
(二)小型水利水保工程:配套修建的田间道路、截排水沟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按照年度实施方案预算财审后单价的70%进行补助。
(三)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工程:工程措施部分按照年度实施方案预算财审后单价的70%进行补助,绿化等其他相关措施按照批复实施方案投资单价的60%进行补助。
(四)封禁治理及林草措施:封禁治理和水土保持林(含补植)、经果林、种草等林草措施按照批复实施方案投资单价的60%进行补助,单位面积投资不高于50万元/km2。
五、申报程序
1、有意向的建设主体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2021年3月1日至9日)按要求填报项目区建设申报表(见附件1),附项目区现状照片,报县水保中心生态治理股。申报建设主体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2、县水保中心根据国家指导意见、省级实施意见和县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技术人员实地调研、筛选比对,筛选结果报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宁化在线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2021年试点建设项目区。
附件1:宁化县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工程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区申报表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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