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县城郊镇2020年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快推进城郊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5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65号)和《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化县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0〕53号)精神,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城郊镇辖区范围内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企业与单位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是宁化县城郊镇境内的河龙贡米产业及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产业链建设项目。
2.申报单位资产状况良好,不良资产比率较低,有较强的自筹资金能力;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障金;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记录,守法诚信,无失信记录。
3.申报单位法人诚实守信,无违法违规失信记录。
4.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完备,产品农残检测合格率100%,产品纳入“一品一码”可追溯体系。
三、扶持内容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城郊镇辖区范围内河龙贡米产业项目建设,按照“补短板、提水平”的要求,集中精力打造河龙贡米主导产业,促进河龙贡米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扶持四个方面建设内容:
1.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扶持农业物联网、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与冷链系统、农产品展示、农产品流通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智慧农业设施设备。
2.农业产业项目建设:重点扶持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优质化的绿色高效生产基地;农业生产、农产品价格、贮藏与包装的设备、设施和厂房建设;各类农业设施。
3.产业融合设施建设:重点扶持农业与文化、信息等产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4.农业社会化体系建设:重点扶持农业品牌创建与宣传;农业“五新”推广与培训;良种引进、繁育、示范推广和品种试验繁育、育苗、扩繁基地(场)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机制体制创新。
四、补助方式及标准
专项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对2020年6月1日之后建设的项目内容进行补助。由企业承担的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四分之一;由其他经营主体承担的建设项目,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中央补助资金。以村、镇集体为主体实施的公益性项目全额财政补助。单个经营主体和相关机构实施的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250万元。
五、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和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向城郊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不得以同一项目建设内容多头申报。
2.城郊镇人民政府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项目承担单位申报的建设项目进行审定,确定拟扶持项目和补助方案,并在宁化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补助方案(有异议的项目需重新核实,或调整项目),报县农村农业局批复实施,呈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3.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承建单位向城郊镇政府提出验收申请。城郊镇政府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4.申报截止期:2021年3月15日。
六、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报送项目申请书及其他相关资质材料。项目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并以目录列明。书面材料一式六份,并随附相关电子版资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胜
联系电话:13960517115
E-mail: nhcjx24571@163.com
附件:宁化县城郊镇2020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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