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提示
2016
04/26
15:11
1、福建公安交警提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即日起至2016年6月集中开展“清除隐患、严查违法、强化共治”为主题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
2、福建公安交警提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期间,将重点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违法违规运行,高速公路超速、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农村地区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货车非法载人,以及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3、福建公安交警提示:非从事车辆营运的企事业单位大中型客车谨慎外借使用,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福建公安交警提示:从事危化品运输的企业应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动态监控,严禁非法改装、伪装车辆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确保车辆安全设施齐全有效,严格按照指定时间、速度和路线行驶。
5、福建公安交警提示:客运企业要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加强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坚决杜绝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6、福建公安交警提示:旅游客车驾驶员发车前应核查人数,严禁超员,确保旅客系好安全带;旅客要对自身安全负责,发现客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的,可以通过电话、短信、微博等方式举报。
7、福建公安交警提示:驾驶校车上路行驶,请提前对车辆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部件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请勿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幼儿,切勿超员、超速、疲劳驾驶。
8、福建公安交警提示:驾驶面包车请勿超员载客,行经山区长下坡路段,要提前变换低速档位,利用发动机的牵阻作用控制车速,切勿空档滑行。
9、农村地区道路安全条件差,交通安全风险较大。福建公安交警提示:请广大驾驶人谨慎驾驶,特别是农村地区负责接送儿童、学生车辆的驾驶人,更要小心谨慎、安全驾驶,不超速、不超员。
10.拖拉机、三轮汽车、货车货厢违法载人以及客货混装隐患多、危害大。福建公安交警提示:请不要乘坐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出行,切勿人货混装。
11、福建公安交警提示: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2、福建公安交警提示:“营转非”大客车安全状况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营转非”车辆,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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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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