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公安局 关于公开招聘城区治安巡逻队员的公告
2016
04/08
11:40
为加强城区治安巡逻和防控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宁化县公安局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城区治安巡逻队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自愿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公开招聘
(一)人员性质:在公安非执法岗位从事辅助性协勤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身份,属合同用工。
(二)招聘名额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城区治安巡逻队员。
(三)管理方式
采取半军事化集中管理,统一食宿,统一着装,战训结合。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户籍地不限,需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非在职的男性公民。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并自愿从事公安城区治安巡逻协勤工作的;
2、政治表现良好,品行端正,无未查清和未了结的民事、刑事案件,无违反计生政策,未受到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和少年管教等情形,无被单位开除经历,直系亲属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体要求: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4月10日至1998年4月10日),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复转、退伍军人和有公安协勤工作经验的,优先聘用;
6、其他条件: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纹身、重度平跖足;
7、上岗前应解除与其他任何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
8、曾被公安机关开除的协勤人员不再录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4月25日止。
(二)报名地点:宁化县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值班室(西大二路县烤烟厂靠公路侧大门),联系电话:13850891870、18759711906(王大队长、巫副大队长)
(三)报名要求:
1、本人填报《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到报名点进行报名;
2、报考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四)费用
报考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体检费由报考人自付。
四、考试
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体能测试
测试科目:100米短跑、1000米长跑和立定跳远(参照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民警体能测试标准计分)。
2、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的要求组织体检,确保协勤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根据面试成绩的排名顺序,按照所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未通过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二)考察。体检结束后,我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主要表现、本人和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违反计生政策等。
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考察。
六、工资福利等待遇
(一)工资。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1500元。
(二)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按规定为每名协勤人员缴交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合计每月为431.69元。
(三)统一免费用餐(每月贴补伙食费600元/人)。
七、其它要求
被录用协勤人员统一配发协勤制服和装备,需交纳装备押金2000元;押金在解除劳务合同,并交回制服和装备后,予以退还。
本公告由宁化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宁化在线新闻频道,不代表宁化在线的观点和立场。
【责任编辑:马威】
- 上一篇:2016年宁化县粮食生产与安全 (山垅田复垦与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04-08 ]
- 下一篇:宁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春季交通安全提示[ 0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