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2016
03/08
17: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条例》、《福建省气象条例》等有关条款的规定,宁化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根据我县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的需要,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间: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域及影响范围:经上级主管部门及空域管制部门批准的作业点及附近为作业区域(具体作业点地名,临时新增作业点以县人影办作业前公告为准。)影响范围: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千米的圆形区域内;
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类型:BL-1型人工增雨防雹火箭;
4.作业要求: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围观,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5.故障弹药的处理:若发现未爆炸的火箭弹或火箭弹残骸,请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所在镇乡人民政府或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报告,严禁自行拣拾、拆卸和藏匿,以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联系方式:宁化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地址:翠江镇北山二路45号
电话号码:6824236,联系人手机号码:13960558100
特此公告!
福建省宁化县气象局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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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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