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城区治安巡逻队员的公告
2014
06/26
16:01
宁化县公安局
为加强城区治安巡逻和防控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宁化县公安局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城区治安巡逻队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自愿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二、公开招聘
(一)人员性质:在公安非执法岗位从事辅助性协勤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身份,属劳务派遣合同用工,按劳务派遣方式管理。
(二)招聘名额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城区治安巡逻队员。
(三)管理方式
采取半军事化集中管理,统一食宿,统一着装,战训结合。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户籍地不限,需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非在职的男性公民。
(二)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并自愿从事公安城区治安巡逻协勤工作的;
2、政治表现良好,品行端正,无未查清和未了结的民事、刑事案件,无违反计生政策,未受到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和少年管教等情形,无被单位开除经历,直系亲属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体要求: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79年6月26日至1996年6月26日),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复转、退伍军人和有公安协勤工作经验的,优先聘用;
6、其他条件: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纹身、重度平跖足;
7、上岗前应解除与其他任何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
8、曾被公安机关开除的协勤人员不再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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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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