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在线_客家祖地_中央苏区_黄慎故里_长征出发地_宁化新闻_宁化新闻中心_宁化_石壁

文明伴我行 助残献爱心

2013
03/15
16:21
宁化县残疾人联合会

宁化县助残志愿者队伍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助残志愿者组织是群众性组织,是助残服务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本组织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广大残疾人服务,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 本组织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活动,为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服务,共享社会主义物质文化成果;

    第四条 本组织行为准则是依法开展各项助残活动,本着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不计报酬,无私奉献,勿图虚名,讲究实效;

    第五条 本组织在宁化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宁化县残疾人联合会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志愿助残服务;

    第六条 本组织办公场所设在宁化县残疾人联合会。

第二章 志愿者基本条件

    第七条 拥护本组织章程,自愿加入本组织;

    第八条 有爱心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各类志愿助残服务;

    第九条 服从本组织的管理与安排,维护本组织形象和合法权益;

    第十条 在本组织注册,并接受志愿助残理念培训;

    第十一条 向本组织反映情况,提供有关志愿助残服务资料;

    第十二条 努力完成本组织交办的其他志愿助残工作。

第三章 服务范围

    第十三条 加强对助残的教育、引导、培训和管理,开展助残宣传,培养公众助残意识,树立助残志愿者服务理念,提高公众开展助残志愿者服务的实践能力;

    第十四条 组织助残志愿者学习有关助残知识,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与普及工作;

    第十五条 统一规划、合理组织助残志愿者服务,积极开展适合不同残疾群体的志愿助残服务;

    第十六条 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谊与协作,开展与其他助残志愿者组织的交流,研讨助残志愿者事业的发展,组织团体间联谊活动,进一步深化助残志愿者服务,大力推进我县助残志愿者事业。

第四章 助残任务和职责

    第十七条 密切联系残疾人,反映他们的意见和需求,沟通他们与社会之间的联系,为他们参与社会生活争取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十八条 团结残疾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第十九条 促进残疾人的脱贫、教育、维权、就业、康复、文化生活、社会服务及残疾预防;

    第二十条 介绍残疾人专用辅助器具的使用方法,帮助其使用;

    第二十一条 自愿参加残联系统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二十二条 宣传扶残助残和残疾人自强自立的事迹,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

    第二十三条 对本组织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四条 有自愿加入权和自由退出权;

    第二十五条 对残疾人事业和工作的发展提供咨询和建议。

第五章 组织纪律

    第二十六条 准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

    第二十七条 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服务组织者请假;

    第二十八条 严格服从组织者的指挥,在统一活动期间,不得私自行动,做到安全第一,责任到人;

    第二十九条 积极保持组织的团结与互助;

    第三十条 对参与的服务有任何意见和问题,应及时向组织者提出,经同意后,再进行调整;

    第三十一条 每次服务结束后,应如实及时记录队员志愿服务的对象、时数等各种情况。

第六章 奖惩考核

    第三十二条 本组织每年对优秀助残志愿者进行一次审核和表彰,评选出各类 “优秀助残志愿者”,并颁发相应奖牌;

    第三十三条 评选年度“优秀助残志愿者”的基本条件:1、在助残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者或对组织有重大贡献者;2、助残志愿者必须在当年度累计服务时间达30小时以上;3、在残疾人维权、就业、脱贫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制定、实施、修改由宁化县助残志愿者活动领导小组负责;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宁化县残疾人联合会;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格下载:

    1、宁化县助残志愿者个人注册申请表(点击下载)

   2、 宁化县助残志愿者团体注册申请表(点击下载)

    3、宁化县助残志愿者活动记录表(点击下载)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宁化在线新闻频道,不代表宁化在线的观点和立场。
【责任编辑:仕鹏】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