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安委关于三明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2013
01/24
16:12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政办〔201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中央、省、市属驻宁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三明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5日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宁化在线新闻频道,不代表宁化在线的观点和立场。
【责任编辑:仕鹏】
- 上一篇:宁化县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方案[ 01-24 ]
- 下一篇:宁化公安交警春运致市民一封信[ 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