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三明志愿者之歌”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2
09/29
16:29
中共宁化县委文明办
宁文明办[2012]58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号召广大市民积极投身社会志愿服务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市委文明办、市文联联合举办“三明志愿者之歌”歌曲征集评选活动。为组织好本次活动,按照明文明联[2012]25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要求
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唱响时代主旋律,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征集时间
三、评选方式
聘请省、市音乐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对所征集作品进行评审。评选优秀作品3-5首,并给予奖励。县委文明办将对我县的县域范围内报送作品和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分别进行奖励。
四、作品要求
1.征集歌曲应充分反映三明精神文明建设成就,讴歌三明志愿者群体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的高度社会责任感,以及乐于奉献的品格和执着追求的境界,融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主题鲜明,情感饱满,旋律优美,易于传唱。
2.参评歌曲作品须备齐简谱A4纸规格一式10份,并附有录音小样。
3.本次征集歌曲作品,应征者必须是歌曲的著作权拥有者。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词曲作者深入生活,积极开展歌曲创作活动,并推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全市评选。
五、报送方式
各单位和个人的应征作品,请于
中共宁化县委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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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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