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 利己救人
2012
09/20
15:32
宁化县红十字会
《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规定献血者用血优惠之一:累计献血量达到800毫升以上时,本人可终身免费用血,配偶和直系亲属也可等量免费用血。血液,是生命的源泉,生命呼唤血液,爱心需要奉献。无偿献血是公民的一种奉献,一种责任,更是一种利己救人、有利于推动社会文明和谐的善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为弘扬人道主义和社会志愿服务精神,保障医疗临床用血需要,让更多的病人能通过输血治疗得到康复。县红十字会、县委文明办、县直机关党工委、团县委、县卫生局、县教育局联合向全县干部职工、党员、共青团员、社会各界人士发出倡议:2012年9月21日至9月26日,在翠园广场开展无偿献血活动。请18至55周岁(根据个人意愿,曾经献过血的人士献血年龄可延长到60周岁)的广大市民立即行动起来,伸出我们的臂膀,托起生命的希望,共谱一曲互助、友爱的爱心之歌。咨询电话:6839562。
宁化县红十字会 宁化县委文明办 宁化县直机关党工委
共青团宁化县委 宁化县卫生局 宁化县教育局
二0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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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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