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化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县歌《石壁—我的家园》推广传唱活动的通知
宁委宣〔2012〕13号
县各单位:
为迎接世界客属第25届恳亲大会,按照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县(市)一歌”创作、传唱和比赛活动的要求,今年3月1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同意将歌曲《石壁—我的家园》确定为我县县歌。现将县歌词曲、MP3通过政务网发给你们,MV音乐视频、卡拉OK伴奏音乐到“中国宁化在线”网站下载,请认真开展县歌《石壁—我的家园》推广传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歌曲《石壁—我的家园》是30集客家题材电视连续剧《滚滚血脉》的主题音乐,由全国著名作曲家章绍同作曲,国家一级编剧吴苏宁作词,著名歌唱家阿鲁阿卓原唱。歌曲内涵丰富,体现了客家人艰苦创业、百折不挠的“硬颈”精神;歌曲激情豪迈,鼓舞人们在骄傲中感动,在感动中奋进。通过传唱活动,推动我县“增激情、鼓干劲、正风气”活动的深入开展,增强全县干部群众的自豪感和使命感,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先行先试、激情创业、进位赶超”的热情,以饱满的热情和优异的成绩迎接“世客会”的举办和“十八大”的召开。
二、传唱对象
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干部群众中广泛传唱。
三、传唱方式
(一)公共场所传唱。充分利用广场、操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广泛动员干部群众自发或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县歌学唱、教唱、传唱活动。通过不同对象、不同时段、不同形式的县歌传唱,拓宽活动的参与面,推动县歌传唱进机关、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使之成为一道动人的风景。
(二)节日传唱。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利用“五一”、“五四”、“六一”、“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纪念日,借助“喜迎十八大、颂歌献给党”歌咏大赛、“我们的节日”、“激情广场大家唱”、群众性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组织、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唱、传唱县歌,增强县歌传唱活动的广泛性、实效性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精气神。
(三)校园传唱。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开展县歌唱响校园活动作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把教唱县歌列入革命传统教育和音乐教育的课程内容,有计划有组织地发动广大师生认真开展县歌传唱,积极举办全县中小学县歌传唱比赛,使宁化精神通过歌声代代相传。
(四)媒体传唱。县广电局和新闻中心要将开展唱响“一县一歌”活动的目的、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电视台、电台要在重要时段循环播出县歌《石壁—我的家园》,有关时段作为背景音乐。开设“一县一歌”专题专栏。“中国宁化在线”要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一县一歌”专题专栏,制作《石壁—我的家园》的点击链接页面。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要向机关事业单位固定电话、干部职工手机发送县歌彩铃进行集中推广。县文广局要督促娱乐场所(KTV)将县歌作为背景音乐,并将伴奏音乐输入点歌系统便于点唱。充分利用LED电子显示屏、黑板报、宣传栏等户外宣传文化阵地,强化社会宣传。
四、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在3月底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多层次、多形式地广泛发动群众学唱、传唱县歌,使县歌传唱活动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在群众中得到真正普及。
(二)演唱排练阶段:4月至5月,各党(工)委、党总支组建业余合唱团,合唱团可配领唱、朗诵和伴舞等不同表现形式,并根据节目需要邀请音乐教师等专业人员进行指导,使参演节目具有艺术水准和感染力。
(三)组织比赛阶段:6月至7月,举办“喜迎十八大、颂歌献给党”歌咏大赛,每个参演单位演唱2首歌(县歌和一首红色歌曲)。具体比赛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序时推进。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重视县歌传唱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开展县歌传唱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传唱活动,序时推进县歌传唱工作。
2、领导参与,带头传唱。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带头唱。要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优势,采取有力措施,充分调动全体会员、团员和妇女职工传唱县歌的热情,努力形成自觉学唱,积极传唱,主动教唱的浓厚氛围。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电局、新闻中心等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做法,营造良好的传唱氛围,确保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气氛热烈、效果明显。
中共宁化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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