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宁化精神”表述语的通知
宁文明办〔2012〕12号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直各委、办、局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中央和省、市、县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概括、展示和引领全县干部群众的精神风貌,激励全县干部群众把精力凝聚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在全县形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切实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进位与赶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宁化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1、要彰显宁化地域文化、历史传统、时代特征、发展定位和县情特色。既要传承宁化历史,又要立足宁化现实,更要引领宁化未来。
2、要充分体现宁化人民崭新的精神风貌、优秀品质以及科学的发展理念,使之成为激励全县人民热爱宁化、建设宁化、奉献宁化的强大精神动力,成为可以付诸行动的行为化的价值观。
3、要充分考虑群众的认可度和传播的广泛性,充分体现人文精神。内涵丰富,言简意赅,语言平实,以便于记忆、传播和普及。
4、应征稿件要求四句话、十六个字,创意说明不超过500字。
二、征集时间
三、征集方式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征集活动,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积极参与征集活动。来稿请寄送: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委文明办曾繁敏收,并在信封右下角注明“‘宁化精神’表述语征稿”字样。邮编:365400;联系电话:0598-6834919;手机:13850830167;电子邮箱:nhwmb@sohu.com。
四、奖励方法
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人民币500元;三等奖3名,每名奖人民币300元。各类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
五、有关要求
1、所有应征稿件必须打印或书写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投稿人请自留应征作品底稿,来稿恕不退还。电子稿和纸质稿均可(二者选一,不要重复投稿)。
2、应征稿件必须是原创作品,投稿人必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自负。
3、如无合适作品,则相应奖项空缺。
4、应征稿件一旦获奖或入围,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县委、县政府。
5、凡应征者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内容。
中共宁化县委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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