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文明单位公共文明创建工作的通知
宁文明办〔2011〕6号
城区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城郊乡、城南乡,翠江镇及其所属社区:
公共文明创建既是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重要基础,也是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创建的重要内容。省文明委将于5月31日前完成对省、市级各类文明先进的总评,6月31日前完成对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总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为高水平迎接省文明委对我县省、市级各类文明先进的总评和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总评工作,进一步提高文明单位创建质量,现就文明单位做好公共文明创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发动,全面加强干部职工宣传教育
各级文明单位特别是申报省、市级各类文明先进的单位,一方面要加强自身创建体系建设,要围绕各自的《测评体系》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软件材料的整理建档和硬件设施的完善,认真完成好迎接省、市文明委对省、市级各类文明先进总评的准备工作;另一方面,还应把握大局意识,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责任要求,搞好宣传发动,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对必查现场点要定人定责定时工作到位,并抓好跟踪检查,形成集中、持续、不断向纵深发展的工作态势。要教育好干部职工和师生遵守文明市民公约养成公共生活好习惯,维护公共安全,爱护公共设施,遵守公共秩序,注意公共交往,做到热情友善待人,车辆停放归位,骑摩托车按要求戴安全头盔,不随地吐痰,不说粗话,不在禁烟公共场所吸烟,不乱扔垃圾,不破坏公共设施,不闯红灯和横穿公路,排队候车,不抢公交车座位。
二、认真做好公共文明创建工作
近期,各级文明单位特别是申报省、市级各类文明先进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针对公共安全、公共设施、公共秩序、公共服务、公共交往等公共文明创建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并抓紧抓好问题整改提升工作。要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大兴文明礼仪之风。要履行社区共建责任,支持社区建设和管理,要办好市民文明学校,加强公民意识教育,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志愿服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比例要求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制定志愿服务计划,主动积极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创建志愿服务品牌。要踊跃参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选树工作,利用网站网页、报刊专栏极其他公共媒体大力宣传我县首届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事迹。要支持开展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履行职责,齐抓共管。要加强窗口规范化服务、公共设施维护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绿化美化、
灯箱广告专栏整治。要积极认真配合做好各项迎评工作,凡在公共文明创建督查中点评通报的问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三、扎实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各级文明单位特别是申报省、市级各类文明先进的单位要按《宁化县城区市容市貌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及师生认真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近期要组织对单位内外和卫生责任区进行一次全面大扫除,对单位内部及周边、营业窗口和卫生责任区的卫生状况进行彻底整治,做到办公场所和服务窗口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单位周边无乱张贴及“牛皮癣”、无乱堆放、无喷涂广告,卫生责任区无杂草杂物、无明显垃圾卫生死角。要下大力气整治“脏
乱差”等突出问题,加强投入保障,采取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
四、进一步营造创建工作氛围
各级文明单位特别是申报省、市级各类文明先进的单位要要组织对原上墙的标语、制度、服务用语、便民服务和投诉机制等进行检查,对破损、过时的内容及时进行更改,并进一步充实单位文化建设内容。各文明单位、文明学校要在单位内部或门前等显眼位置,至少制作悬挂一幅文明创建宣传广告或标语(内容参照《关于做好宁化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总评宣传工作的通知》),以营造创建氛围,推进面上工作。
县“创城”指挥部及县委文明办、县效能办将分阶段有针对性地对文明单位开展迎接文明县城总评的迎检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纳入文明单位新一轮创建动态记分之中。
注:本《通知》,各级文明单位特别是申报省、市级各类文明先进的,是副科级以下的单位,由其主管部门统一转发,文明学校由县教育局统一转发,翠江镇所属社区由翠江镇统一转发。
中共宁化县委文明办
- 上一篇:宁化县地税局关于201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征收工作的通知[ 04-26 ]
- 下一篇:关于招募红十字志愿者的通知[ 0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