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宁化县第二届黄慎文艺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中共宁化县委宣传部
宁委宣〔2010〕30号
中共宁化县委宣传部
关于举办宁化县第二届黄慎文艺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化县黄慎文艺奖评奖暂行办法》(宁委办发〔2007〕3号)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举办宁化县第二届黄慎文艺奖评选活动。“宁化县黄慎文艺奖”是我县最高级别的综合性文艺大奖,宁化县人民政府将对获奖作品予以表彰奖励。本届评选是对全县近年来文艺创作成绩的检阅,希望各乡镇、县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奖活动的组织、宣传发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的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好中选优、宁缺勿滥原则。努力把我县近几年来艺术上有特色、有创新、有突破,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有较高水平和较大反响的作品推荐评选出来。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奖标准、机构、程序及奖励办法按《宁化县黄慎文艺奖评奖暂行办法》(宁委办发〔2007〕3号)执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专业评议小组成员和县评审委员会成员在涉及本人及直系亲属作品的评议、评审、投票、表决时,应自觉回避。
二、参加范围和对象
1、凡在
2、个人作品集及多人作品集参评其中的单件作品。
3、集体创作生产的综合性文艺作品,应以作品整体参评,各单项(含剧本)不单独参评。与县外作者或文艺单位合作的文艺作品,我县人员或单位应是主要创作者。
4、参评作品应是文艺创作产品。编著、译著、文艺评论不予参评。
三、组织领导机构
1、设立宁化县第二届黄慎文艺奖评审委员会,由分管县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2、宁化县第二届黄慎文艺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电话:0598—6824297)。
3、宁化县第二届黄慎文艺奖评审委员会聘请专家学者组成各专业评议小组。
四、奖项设置
宁化县第二届黄慎文艺奖设特别荣誉奖及一、二、三等奖。一、二、三等奖的获奖作品总数不超过有效申报作品总数的30%。
五、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
2、申报地点:宁化县文联(地址:县委大楼一层,电话:0598—6832300,邮编:365400)。
3、申报作品数量:原则上同一位作者申报作品不超过2件。
4、申报材料:
(1)每件申报作品需填写申报表一式2份(申报表附后,可复印,也可从中国宁化在线网下载,网址http://www.zgnhzx.com/)并提供其他材料,具体包括:文学类作品应提供作品3份(其中至少1份为原件);书法、美术、摄影类作品原则上应以原作参评,如无法提供原作,应出具相关证明、照片或复印件;电影、电视剧、动画片应提供VCD或DVD影碟2套;戏剧、曲艺、舞蹈类作品应提供舞台演出VCD影碟或DVD影碟2套,其中,戏剧、曲艺应提供文字脚本2份,音乐类作品提供曲谱和音乐CD各2套。
(2)申报作品凡曾在市级以上媒体、比赛、参展中发表或获奖的,应提供发表、参展、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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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有上报的文字、复印材料须统一使用A4纸打印。音像制品盒上须标明作品名称、类别、作者姓名、申报单位。
附件:1、宁化县黄慎文艺奖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2、宁化县第二届黄慎文艺奖作品申报表
中共宁化县委宣传部
附件1:
宁化县黄慎文艺奖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廖金辉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主任:许丽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孙小虎 县委办副主任
张文进 县政府办副主任
任秋芬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连允东 县文联主席
连新福 县文体局局长
池贤杰 县广电局局长
曾绍鹏 县财政局副局长
唐又群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书法、美术、
摄影协会主席
王洪辉 教育局副局长、附小校长、县音舞、戏曲、
民文协会主席
罗旺水 县委报道组组长
宗夏曦 县医院院长、县文学协会主席
宁化县黄慎文艺奖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设在县委宣传部,具体负责黄慎文艺奖评奖活动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 任:任秋芬
办公室副主任:连允东、竺爱芹、黄丹平
下载附件:宁化县第二届黄慎文艺奖作品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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