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奖励新开客家小吃精品店和连锁店
2016
07/14
06:50
宁化县新闻中心
7月11日,宁化县客家小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对2016年新开宁化客家小吃精品店和连锁店实行奖励。奖励方式为县外开精品店,奖励1万元。连锁店应有3家以上,每个店奖劢5000元。
此次奖励范围为2016年度在县外新开宁化客家小吃精品店和连锁店的本县城乡居民业主。奖励方式:县外开精品店,奖励1万元。连锁店应有3家以上,每个店奖劢5000元。奖励条件为经宁化县客家小吃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宁化客家小吃精品店或连锁店。
据介绍,精品店条件为店面招牌应有“宁化客家小吃”字样和县小吃办注册的统一商标,其字样大小、底色可体现个性化特色,但须与店内装修、摆设协调。经营场所为城市沿街店铺,面积80平方米以上,厨房与营业厅隔离。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齐全。店内外墙装饰要有特色,符合该地区小吃餐饮行业潮流,壁挂体现宁化客家小吃文化或内容,桌椅要新颖,店内装修和设施摆设规整协调。店内具备防蝇、防尘、防腐设施,有专门的餐用具洗刷消毒设备,环境保持卫生整洁。经营品种上,主营宁化客家小吃品种,其原料和辅料加工制作符合宁化客家小吃制作标准。评比时已正常开业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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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才恒】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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