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落实“河长”责任制 推进水环境整治
2014
12/02
08:20
宁化县新闻中心
副县长陈朝利就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讲三点意见,一要突出基础工作,从源头上提升水域环境;二要突出整治整改,从治理上提升水域环境;三要突出长效常态,从机制上提升水域环境。陈朝利强调,全面推进“河长制”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是当前全县上下着力推进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狠抓落实,为建设美丽宁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副县长胡红林就流域生态建设和环保工作作部署,他提出要正视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要明确面临的主要工作任务,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
县农办、环保局、水利局、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负责人,分别围绕农村环境整治、乡村河道治理、水面环境综合整治、东西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推行“河长制”、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违章建筑拆除清理和向河道倾倒工程废料渣土查处等内容,从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阶段推进措施等方面进行发言。
各乡(镇)长,县委农办、县环保局、水利局、公安局、经贸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安监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水保办及公路分局、供电公司、工商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赖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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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赖全平】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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