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全县参合率必须保持在98%以上
2014
10/27
08:12
宁化县新闻中心
刘远隆还就强化保障、确保圆满完成2015年筹资任务提出,要强化组织领导、协作配合、督促检查等要求。
据了解,宁化县2007年7月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2008年7月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2011年1月起,宁化县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二险合一,形成城乡居民一体化医疗保险体系,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年筹资标准进行了调整,总筹资标准为450元,其中个人缴费由70元提高到90元。(罗 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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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鸣】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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