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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出台个人自建住房屋顶平改坡管理办法

2014
08/29
07:04
宁化县新闻中心

    附录:平改坡申请材料、审批和验收程序


(一)申请资料


1.住宅建筑全体住户的平改坡联名申请书、四邻协议书原件及申请审批表;

2.住房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及房屋无违法建设证明;

3.平改坡屋顶建筑施工图;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审批、验收程序


1.平改坡户向村(居)提交平改坡改造申请材料;

2.村(居)、乡(镇)政府初审签署意见并盖章;

3.平改坡户将齐全的报批材料报送县住建局规划办,规划办人员审核材料,对材料齐全的进行收件,县住建局每月集中组织一次进行现场勘查;村(居)对勘查结果公示七天,村(居)填写公示结果;

4.公示无异议,平改坡户报送施工图(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或选定标准图集);

5.县住建局组织审批并下批文;

6.平改坡户组织施工;

7.施工中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进行跟踪监督管理;

8.改造完成后,平改坡户提交四邻意见书原件到所在的村(居)提出验收申请;村(居)收集四邻意见书并核实,核实无误后统一报送县住建局规划办;县住建局每月集中组织本局规划办及房管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乡(镇)、村(居)人员统一进行现场勘察验收并分别签署意见,验收合格后给予办理房产登记手续。

9.验收中发现不符合审批方案,认定为违法建筑的,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责令限期整改,期限内不整改的,不予验收办证并列入违法建筑名单,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和规划建设执法共同责任机制的补充意见》(宁政文〔2014〕74 号)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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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才恒 罗 鸣】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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