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出台个人自建住房屋顶平改坡管理办法
2014
08/29
07:04
宁化县新闻中心
8月26日,宁化县印发《宁化县城区个人自建住房屋顶平改坡规划管理办法》,对个人自建住房平屋面改坡屋面(以下简称平改坡)进行规划管理。
办法指出,个人自建住房平改坡,是指以解决原刚性平屋顶的漏水、隔热性差问题和优化城市屋顶景观为目的,自愿改造为前提,在原平屋面上部加建全坡屋顶的建设行为。县住建局负责审批工作,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监管工作。
申请平改坡改造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是个人自建拥有全部产权且无违法建设的多层住宅建筑。须改造为全坡屋顶。整幢建筑平改坡,应统一设计、一次性完成。同幢多产权个人自建住房顶层以外住户应签署同意平改坡的书面意见。房屋符合平改坡建筑的安全条件。原平屋顶上部附建的太阳能热水器、水箱等设施的处置,有关住户应在屋顶改造前协商解决。沿主要街道(五纵四横主干路网、滨水沿岸街道、主要商业街区)平改坡应成组(连续三幢以上)申请审批改造,非沿街的可单家独幢申请审批改造。
根据办法,改造的全坡屋顶应具有客家建筑特色元素,按照我县城市色彩规划规定采用青灰色屋面。严格控制平改坡的坡屋顶檐口与屋脊高度。坡屋顶的起坡点不得超过原刚性平屋顶板面1.7米,坡比按1:2~2.5控制,屋脊高度不得超过原刚性平屋顶板面4.0米,在此范围内可设窗花或百叶作为屋面通风使用。改造的全坡屋顶下部空间,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可在房产证中载明平改坡内容等。
需要注意的是城市建设近期建设严控区(近期城市拆迁改造的区域)范围内的个人自建住房不列入平改坡改造范围。平改坡由平改坡户自行投资、建设和管理。非个人自建住房需平改坡的按照建设程序另行组织报批。为便于监管,平改坡工作分区域分步骤有序组织实施改造。(刘才恒 罗 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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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才恒 罗 鸣】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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