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乞丐与精神病人产子 贩卖亲生子获刑
2014
08/26
08:00
宁化县新闻中心
与精神病人“结婚”生子
2012年下半年起,行乞人员谢某传带张某萍外出流浪,并以夫妻相称。谢某传在与张某萍一起生活中发现张某萍可能有精神问题。后来,张某萍怀了谢某传的孩子。2013年农历9月,在谢某传与张某萍住的凉亭里,谢某传向他人寻问接生经验,亲手为张某萍接生顺产了一名男婴。张某萍坐月子期间,谢某传没去乞讨。因没钱,谢某传认为乞讨根本养不起这个小孩,于是决定将孩子卖掉。
将男婴卖予他人
在张某萍做完月子后,谢某传与“妻子”张某萍抱着小孩往宁化县禾口方向走,并打听是否有人收养孩子。2013年农历10月左右,谢某传和张某萍抱着孩子骑了一辆摩托车去乞讨。当他们到石壁镇某村时,询问张某雪想不想要小孩,张某雪以自己有儿有女为由拒绝了他。
几天后,张某雪的姨姨张某才、外婆吴某妹在家谈论提及此事,吴某妹想到自己膝下无子,如果收养该男婴,以后能给她养老。于是,吴某妹不听张某才和张某雪的劝阻,便去看男婴。吴某妹到谢某传的凉亭后看见男婴身上都是大便,胳膊腋窝和腿上都已烂掉出血。但吴某妹还是决定收养男婴。谢某传开口50000元,吴某妹最后以26000元买下婴儿。次日,吴某妹帮小孩清洗干净后,把钱交给谢某传,将小孩抱回家。
谢某传将所得赃款除购买一辆豪爵男式125型两轮摩托及部分生活用品外,尚余人民币197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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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赖征源 黄华宁】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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