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2014
07/29
07:37
宁化县新闻中心
7月28日,宁化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巫福生,副主任张如梅、罗启发、陈瑞镜、张金炎和县人大常委会常委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接受廖秀华辞职的议案》,《关于接受林贵昌等同志辞职的议案》及县法院《关于提请任免张仁华等同志的议案》。经研究表决,同意廖秀华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同意林贵昌、张发禄、张伙伦、温享平、廖秀华、吴瑞玉、孙晓英、谢启莹、孙子明、黄检福等10人辞去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任命张仁华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庭)局长,免去池新华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庭)副局长职务。
会议听取、审议了宁化县201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13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听取和审议2014年度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招商银行贷款的议案》。并建议,要建立偿债基金,制定年度还款计划,增强信用意识,确保贷款按期偿还,要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及投资规模,加大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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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 鸣】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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