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荣膺“福建省第十届(2006-2008年度)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称号
2009
08/28
08:25
宁化县委文明办
鸟瞰宁化城区
文明创建,喜结硕果。8月26日,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表彰大会在福州隆重召开,宁化县荣膺“福建省第十届(2006-2008年度)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称号,这是该县继1996年获得福建省第六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竞赛优胜县城”之后时隔13年第二次获得的省级综合性最高荣誉。
全省获此项殊荣的县城(区)有27个,三明市7个。宁化位列其中,标志着近年来宁化县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以此同时,会上还表彰了宁化县地税局、烟草专卖局、供电公司、人行、电信公司、邮政局、检察院、公路稽征所8家省级文明单位,宁化县石壁镇、安乐乡黄庄村2个省级文明村镇,宁化一中、宁师附小、实验小学3所省级文明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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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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