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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出台

2009
07/02
08:29
宁化县新闻中心

629,宁化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做好我县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就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

 

在进一步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政策上,规定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考时,按市里要求安排一定职位招收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毕业生落户和人事代理等提供方便,减半收取人事代理费;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企业吸纳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同时,积极实施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配合省、市做好招聘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担任紧缺学科教师、临床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和公开招聘农业院校毕业生充实到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选调生和选聘生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和欠发达地区计划等就业项目,全县计划招募10名“三支一扶”毕业生到乡镇基层,力争用3的时间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启动“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计划招募5名左右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服务期为两年。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鼓励毕业生为国防建设做贡献。另外,建立人才储备制度,对有就业愿望,而一时难以就业的县紧缺急需人才及全日制本二院校以上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储备,储备期为一年,储备期内由县财政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免费推荐就业。制定在宁化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当地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宁化就业。

 

在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上,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等扶持政策。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3年内免费办理人事代理,提供落户服务。同时,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政策,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万元,并由财政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此外,力争扶持1个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为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的创业辅导,组织5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

 

据了解,宁化今年全县高校毕业生预计达2800多人,其中:本科1200多人、大专1600多人。(张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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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林勇】 【责任编辑:张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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