淬火铸剑,让惩恶扬善利剑永不蒙尘
强化担当,履行监督之责
省、市、县三级监委成立后,监督范围扩大了,但履职不打折扣。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持续释放正风反腐的强大力量。
坚持管在日常、严在经常。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1—4月,全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3801人次。
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1—4月,全省共受理检控类信访举报15766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5506件;立案4068件,其中厅级干部案件6件、处级干部案件12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9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2人。
查处基层“微腐败”被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点,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涉黑腐败、移风易俗等专项治理作出具体部署,推动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
严管厚爱,恪守干净之本
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后,社会普遍关注的“谁来监督纪委监委”问题,省纪委监委积极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修订省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出台监委会工作规则,完善集体领导制度;按照交叉分管和回避的原则,明确4名副书记(副主任)分管工作,各位常委、委员实行交叉编配、交叉协管,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加强监察体制改革业务运行制度建设,在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同时,规范监委各项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
坚决清理“害群之马”。省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分析,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亮剑。十九大以来,全省共立案审查纪检监察干部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
“使命在肩,步履不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学新表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整装待发,将忠诚履职、担当尽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坚定不移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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