淬火铸剑,让惩恶扬善利剑永不蒙尘
东南网6月2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蔚 通讯员 詹振卿)
党的十九大以来,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立足新使命,一刻不停歇地抓好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忠诚履行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开创新局面。
党建引领,铸就忠诚之魂
党的十九大以来,省纪委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学深悟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
“省纪委常委会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带头思考、带头贯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十九大结束后的第一次省纪委常委会会议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学新就对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提出明确要求。随后,省纪委印发通知,就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了部署。
在省纪委机关的带头示范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通过潜心学习、深入交流,全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提高了政治站位、统一了思想认识、进一步认清了职责定位,加深了对十九大精神深刻内涵的理解,“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关要求,在巡视巡察和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等工作中成立临时党支部,通过严格的组织生活,让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学思践悟,锤炼履职之能
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还要有高强的业务本领。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学习为先,注重实践养成,着力解决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面临的能力不足、本领恐慌问题。
今年初,市、县两级监委甫一成立,省纪委就下发通知,要求市、县纪委结合“四个一”活动(即市县纪委有关领导给学员上一次党课,集体重温一次入党誓词,每人发放一套纪检监察业务书籍,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及时对检察院转隶干部等开展培训,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
省纪委监委机关干部、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相继参加履职能力培训;全省221名市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监察法专题集中培训;省纪委监委机关开展“大学习”活动……培训内容涵盖党的政治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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