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进一步促进闽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66条措施
2018
06/08
09:53
大闽网
深化闽台文化交流:
继续面向台湾同胞开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选。
对台湾图书进口业务建立绿色通道,简化进口审批流程。
鼓励未来过大陆的台湾同胞来闽参访交流,邀请单位提供相应接待便利服务。
台湾地区投资者可在我省设立大陆方控股的演出团体,独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鼓励台湾机构与我省开展广播电视、电影电视剧等方面合作。
鼓励台湾同胞和台湾高校、民间社团参与我省有关文化工程项目、文化活动和学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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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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