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上高速灭火被收费?桃江通报:已退还通行费
湖南桃江县大栗港镇一消防车上高速灭火被收费事件引发舆论关注,10月11日上午,湖南高速集团益阳分公司、桃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桃江县大栗港镇人民政府就此事情进行了沟通。
据桃江广播电视台报道,在今日沟通会上,湖南高速集团益阳分公司充分肯定了大栗港镇应急消防队的救援行为并表示感谢,同时按照应急救援处置的原则,主动退还此前收取的往返通行费40元。
10月9日,湖南平洞高速大栗港至桃江方向鸬鹚渡段一小车自燃,大栗港消防前往救援。参与救援的大栗港镇应急消防队员彭先生曾向媒体介绍,大火扑灭后他们继续向前行驶至桃花江收费站准备下高速返回,同行的桃江县公安消防救援大队的消防车辆没有被收费顺利通过,工作人员表示要收取20元的通行费,“按照常理来说不应该收费,但是收费站工作人员说这辆车不属于免费通行车辆,一定要收费。”
随后,驾驶员和收费站办公室、湖南高速公路投诉电话进行了沟通,得到的答复也是不能免费,最终向收费站缴纳了20元通行费才得以通行。由于桃花江收费站距离大栗港镇较远,返程时他们只能再次上高速原路返回,下高速时又被收取了20元通行费。
据悉,按照桃花江镇要求大栗港镇成立的地方应急消防队,承担着周边乡镇、村庄等区域的灭火救援任务,车上统一喷涂有标识、警灯等设备,消防车配发到乡镇上已有3个月左右, 但是车辆属于公务车辆。
针对此事,湖南高速集团益阳分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艾会德对媒体表示,虽然收费站对无牌地方消防救援车收费符合规定,但在处理方式欠妥,反映出部分一线收费员存在对突发状况考虑不周、处置方式欠妥的问题,接下来将对收费员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
同时,为避免类似事情发生,湖南高速集团益阳分公司、桃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桃江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将进一步协商并报有关部门批准,规范乡镇一级消防救援车辆的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置,优先保障救援力量顺畅通行。
- 上一篇:报告显示:微生物污染是冷冻饮品检测中的主要不合格因素[ 10-12 ]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