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卖房后不过户拒绝执行判决 获刑一年半
2018
06/01
10:11
新浪新闻
卖房后不过户拒绝执行判决
检方指控,2013年1月,被告人李某与杨某签订购房合同,约定杨某以400万元的价格购买李某名下位于海淀区的房屋。后杨某支付购房首付款,但李某拒绝配合过户,杨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2015年10月,二审法院终审判决杨某向李某支付剩余购房款,李某配合杨某办理海淀区房屋过户,并支付违约金15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李某仍不配合过户,杨某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3月,被告人李某将其名下另一套位于西城区的房屋过户给其母。2016年7月,因被告人李某与他人存在债权债务纠纷,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西城法院将李某名下的海淀区房屋司法拍卖。2016年9月,西城法院将清偿债务后剩余的房屋拍卖款54万元转入李某账户。同月,被告人李某将上述54万元悉数转移至其母账户内,致使判决无法执行。
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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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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