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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砖脱落砸伤路人 业主公司等成被告共赔66万

2018
08/24
10:26
央视网

  判决

  租户不承担赔偿责任 业主按房屋面积大小赔偿

  诉讼中,原、被告双方共同申请对欧某伤残等级及护理依赖进行鉴定。经司法鉴定,欧某被评定为神经损伤(癫痫)十级伤残和开颅手术九级伤残,各项损失认定合计为665660.96元。

  法庭审理认为,综合楼外墙墙体属各业主共同共有,作为业主的各被告疏于履行外墙贴砖的管理维护义务,导致砸伤原告造成损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从公平原则考虑,各业主应根据各户房屋面积大小确定各自赔偿具体金额。其中,荣县某家私广场系被告某实业公司承租户,因租赁物的维修系出租方义务,且并无证据证明事故区域位于家私广场承租范围内,故家私广场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周某、熊某等23户业主分别承担8000元至16000元不等的赔偿责任,被告荣县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209000余元的赔偿责任;上列各被告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甘雪 成都商报记者 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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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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