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部委发文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 整治行动聚焦四大重点
整治行动聚焦四大重点
随着房地产调控的不断深入及执法监督力度的加强,全国房地产销售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然而,有的开发商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个别楼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有的项目甚至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同时,一些楼盘为尽快回笼资金,不仅限制、拒绝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甚至捆绑车位、变相加价。“我关注了很久的一个楼盘某天夜里悄悄开了盘,次日销售人员告诉我,400多套房已在前夜销售一空。要想拿到房子必须全款,附加购买一个车位。”购房者林女士感到很无奈。
“房企即使进行了违规销售,但由于购房者经常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只能吃‘哑巴亏’。”易居智库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这种情况亟待改变。”
在这样的背景下,此次通知指出,将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成都、长沙、重庆、西安、昆明、佛山、徐州、太原、海口、宁波、宜昌、哈尔滨、长春、兰州、贵阳等30个城市,重点打击包括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大方面。
“一是打击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抢房假象、哄抬房价、违规提供‘首付贷’等投机炒房团伙;二是打击暴力驱逐承租人、捆绑收费、阴阳合同、强制提供代办服务、侵占客户资金、参与投机炒房的房地产‘黑中介’;三是打击从事违规销售、变相加价、一房多卖、霸王条款、价格欺诈以及限制阻挠使用公积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四是打击发布不实房源和价格信息、进行不实承诺等欺骗、误导购房人的虚假房地产广告。”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负责人表示,要通过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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