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五 第二章 营林生产
一、造林
宁化农民历来有在水口、屋后山营造风景(俗称风水)林,在房前屋后田边地角种植经济树的习惯。至今不少乡村还保留有部分人工林古树。据1986年调查,水茜乡石寮村有一片占地1.75亩的杉木群落,有32株树,平均树高30.5米,胸径0.72米,立木总蓄积量178.23立方米,它是种植于清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的建房防风林,迄今已有170多年;横锁乡上坪村水口的4株人工种植大杉树,树龄在200年以上;水茜乡下付村的1株古银杏,树龄高达800年,现每年可采种400公斤;湖村乡下埠村还有宋代楠木1株,树高30米,胸围4.65米,每年可采种30多斤。
民国4年(1915年)7月,国民政府规定每年清明节为植树节。民国18年行政院决定孙中山逝世纪念日(3月12日)为植树节。民国24年宁化首次荒山造林35亩。民国25年县政府制定植树节营造“孙中山总理纪念林”十二条办法,当年植树4600株。其后,民国28~36年全县共计造林42497亩,其中用材林23789亩(杉11169亩、松12620亩)、经济林18678亩(油茶4260亩、油桐13073亩、鸟桕1345亩)、水源林30亩。造林总面积中,国有林占2%、公有林占79%、私有林占19%。民国37年,县国民义务植树910亩。
解放后,从国家到地方都把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纳入国家计划。1952年开始营造经济林和小批用材林。1957年起开展合作造林。1958年“大跃进”中福建省提出“以合作造林为主,大力发展国营造林”的方针,本县相继成立国营鱼龙总林场(下设延祥、杨城、湖村、安乐、曹坊分场)和禾口林场。当年县委下达造林12万亩的高指标,并提出“全民上山、人人造林”的口号,但由于种苗不足,只好“有啥种啥”,搞杉木插条、马尾松直播,结果收效甚微,存活无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