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五 第二章 营林生产
60年代起比较有计划地集体开山成片造林,有些社、队组织耕山队专业造林和管护,国营林场逐步走上规划设计、适地适树造林的轨道。1964年起,在禾口、淮土等乡营造水土保持林,现成林65175亩;1967营造木本药材林2215亩。1974年福建省提出建立用材林基地后,本县曾制定公社建立万亩林、大队建立千亩林基地的目标。当年冬,首先在城关公社马源亭大队以耕山队为主,营造100亩用材林。继而由城关公社和林业局联合成立“万亩林指挥部”,组织20个大队的劳力,划山分片,采取“定劳、定地、定质、定时”办法,开展整地造林,开始第一个集体林业基地建设。接着在全县推广,济村、泉上、湖村、禾口、淮土5个公社均于1975年建起公社林场。迄1976年冬,全县建成14个公社林场和101个大队耕山队。福建省林业厅批准宁化县泉上、曹坊、济村、长岭(城关)、营上(安远)、中沙、方田等7个片(公社)为用材林基地。迄1979年底,共营造杉、松、阔叶树用材林57971亩,改造天然林112268亩。这一时期造林虽仍贯彻执行许多“左”的措施,但已比较讲究科学,讲求质量,基地造林一般都有规划设计,适地适树、因地制宜地营造带状、梯田式林地,并组织专人管护,故成活率较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谁种谁有”的营林政策,出现国营、集体、专业户承包等多种造林形式。1983~1987年全县共有3621户(其中联合体339户)承包造林107004亩。
1952~1987年,全县造林107.3万亩(内多同山场重复造林),其中荒山造林98.35万亩,迹地更新89572亩。荒山造林中,用材林591553亩,经济林370311亩(油茶253811亩、油桐88041亩、其他28459亩),防护林10395亩,毛竹林10864亩,薪炭林34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