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县至清末大事记(五)
2009
12/20
17:27
《宁化县志》
1984年
2月10~13日,县委召开农村经济工作会议,与会1200多人,贯彻中央文件,延长土地承包期(一般在15年以上),鼓励农民增加投资,培养地力,实行集约经营,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
4月,县人民政府组织工作队在湖村开展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试点工作,而后分三批推向全县,至8月全面结束。各乡、村建立林业股东制,9月成立县林业股东会。
5月1日,举行县工人俱乐部落成仪式。
5月,县委、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决定》,下放生产经营计划、人事劳动管理、工资奖金分配、各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经济指标分解等部分权力。
5月31日~6月1日,洪水,城区最高水位达12.51米,超过警戒线3.51米,死亡4人。
7月30日,县委、县人民政府发文成立县志编纂委员会,决定新编《宁化县志》。
8月1日,翠园正式开放。
是月,全县恢复乡村建制。
10月28~30日,中共宁化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朱永康当选为县委书记。
11月1日,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与县政协二届一次会议同时召开,朱永康当选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潘金全当选为县长,王火辉当选为县政协主席。
是月,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动工兴建(1985年8月建成)。
是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搞活企业的若干规定”,围绕增强企业活力,逐步开展综合配套改革,开始实行国营企业向地方财政集体承包。
是年,县无线电二厂生产的云母电容器荣获省优产品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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