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二十九 第三章 卫 生
二、食品卫生管理
解放前,食品卫生无人过问,解放后,始有食品卫生管理。1963年宣传、贯彻国家商业部、卫生部颁布的饮食卫生“五四制”,建立简便易行的行业卫生制度。
1979年5月,经省卫生局、爱卫会批准本县7名专业人员为食品卫生监督员。198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正式实施,县政府任命5名食品监督员、20名乡食品卫生检查员。1984年4月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卫生防疫站为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对食品生产、经营部门实施法律监督。同时经常举办不同类型的食品行业人员训练班计26期,受训781人次。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年检计1674人次,发《健康证》1632份。审核发放《卫生许可证》567家,对违法生产经营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1987年,鉴于永安发生食物中毒的教训,再次进行全县食品卫生大检查,销毁劣变食品4.39万斤,更换《卫生许可证》861份,以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学校卫生
1981年,县卫生防疫站设立儿少卫生组,分管全县中、小学的卫生工作。每年定期开展一次学校中、小学生健康检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开展学生中常见的头虱、疥疮、龋齿、砂眼、视力减退等疾病的防治工作。每年5月定为视力监督月,监测中、小学生视力4000人以上。
一中、六中、二中、宁化师范、三中、淮土中学、职业中学设有医务室,配备医护人员。城区4所小学及各乡学区设专职或兼职保健老师并配有保健箱。
1981年,县卫生防疫站组织力量对城乡4248名7~17岁的中、小学生进行生长发育调查,情况表明,本县中、小学生的身高、体重、胸围、坐高、肺活量均随年龄的增长呈波浪式上升,有一定的规律。青春期的出现,女生在11~12岁,男生在13~14岁。与城市相比,乡村生长发育水平较低。
1984年11月对城乡9所中、小学的86间教室进行自然采光状况调查,其采光系数、室深系数、自然照度系数等项符合卫生标准的有35间,占4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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