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 第三章 工资奖金
2010
04/01
15:40
《宁化县志》
50年代企业单位实行定额超产奖、原材料燃料节约奖、质量奖等。1959年在工交、城建等系统实行综合奖,分产量、质量、节约、安全等项目进行月评月奖、季评季奖、年评年奖。“文化大革命”期间批判“奖金挂帅”,变奖金为附加工资。1979年后,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奖金形式更加多样化。1980年起行政、事业单位每人年发奖金60元,还有行政经费包干节约提成奖、增资节约奖等。企、事业单位有定额超产奖、全优工程奖、节约奖、超利润提成奖、承包超利润分成、岗位津贴等。1979年全县奖金支出18.98万元,占工资总额3.78%;1985年为99.21万元,占工资总额10.47%,1987年为128.76万元,占工资总额10.8%。1979年各种津贴为44.11万元,占工资总额8.8%;1985年为219.70万元,占工资总额23%;1987年为240.88万元,占工资总额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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