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 第四章 司法行政
县司法局成立于1981年2月。同年县司法局下设法律顾问处、公证处,1984年10月增设秘书股、法制宣传教育股、调解管理股。1985年法律顾问处更名律师事务所,各股改成科,各乡镇建立司法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司法助理员。
第一节 法制宣传
解放后,随着有关法规的公布和实施,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特别在解放初期对《宪法》、《婚姻法》的宣传基本做到家喻户晓。1978年后,法制建设逐步健全,同时开展全社会的普法教育。1981年结合案例,在乡镇、厂矿、学校、街道广泛深入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宣传。
1983年,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中,组织历时36天的巡回宣传,深入全县16个乡镇、10个重要厂矿,宣传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方针、政策,播放录音,展示流动专栏图片。
1984年3月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宣传月活动,司法干警深入集市场所开展法律咨询,宣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意义和重要性,同时挂牌设案,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群众说:“旧社会打官司,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新社会打官司,义务送法上门来。”
1985年,按照中央提出用5年时间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的精神,全县张贴标语32014张,出普法专栏816期,举办普法广播讲座29次,电影前幻灯宣传87场,观众达44460人(次)。县人大九届二次会议期间,司法局派人到各个代表组逐个落实普法读本预订,共预订62000本,居全省首位。同时深入厂矿、农村上法制课514场,受教育达161441人次。
在普法中订购和翻印普法读本127430本,编写“九法一例”辅导材料5642份,其他宣传材料76种85118份;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300期,共8628人参加;举办法律讲座159场次,受教育人数91837人次;上法制课1023场,听课人数114950人次;召开各种报告会、座谈会123场,参加人数2496人次;举办全县性法律常识竞赛,参加人员约2000人。
1981~1987年,共培训宣传骨干313期,共9762人参加;举办法律讲座252场次,受教育人数94686人次;上法制课1554场,听课人数944950人次;编印宣传材料106种,计123013份;召开各种报告会、座谈会155场,参加人数14966人次;举办典型案例展览,参展图片862种、照片221张,观看人数达39万人次;进行文艺宣传62场,有24队参加;建立法律咨询站,举办宣传日活动,参加人数96人/55天,接待群众1697人,解答咨询问题899件;出动宣传车32辆次;出宣传栏5702板次,出黑板报、墙报457板次,张贴标语4002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