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 第一章 治安
清宣统元年(1909年)宁化有巡警及其学堂人事编制,次年因经费支绌而终止。
民国8年(1919年)冬,县知事周应云奉令举办警察所并兼任所长,下设警佐1名办理警政,全县分5区,各区附设警察分所。
民国20年10月,苏维埃政府建立宁化保卫分局,下设执行科:侦察科、总务科、警卫连、保卫中队。9个区苏维埃派驻特派员。
民国27年国民政府将警察所改为警察局,编有局长、行政、总务、司法股长及督察员、侦察组长、巡官、察长、探员、侦缉警、警士、办事员、公役伙夫。民国36年,增设安远、 禾口警察所,城东、城南派出所,中沙、水茜、元仲、湖峰、济村、石碧、凤山、淮土、方 田、新村(今安乐)、大同(今曹坊)、治平分驻所,直至宁化解放。
1949年10月,县人民临时工作委员会设立公安股,1950年3月改为公安局。
“文化大革命”期间,公安机关陷于瘫痪。1967年8月实行军管。1968年11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
1974年1月恢复公安局原建制。1975年公安局成立党委会,1981年改建党组。1983年1月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化县大队,由原县警察中队、三明军分区独立营五连(驻凉伞岗劳改农场)、县消防警察中队合并组成,分一、二、三中队。大队部及一、三中队驻县城,二中队驻凉伞岗农场。大队为营级单位,隶属三明市武警支队、县公安局双重领导。年内增设城郊、湖村、泉上、横锁、安乐、曹坊、济村、禾口、淮土、方田、中沙、水茜、安远等派出所。公安局下设政工、政保、保卫、治安、预审等科及办公室、刑警中队、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部门。1984年1月原城关派出所改称翠江派出所。1982年增设林业公安股,1987年林业公安股升格为林业分局;交通监理站划归公安部门管辖,1988年改为交通警察大队。
基层治保组织:
民国20年10月,苏区城乡组织起少先队7个营40个连,有赤卫军3717人,儿童团1000余人,在交通要隘设哨站,轮守站岗、放哨、查路条。哨站多则90个,少则50个。分局派出30名干部指导工作。仅东山桥、陈家桥、双茶亭、三寨等哨站就有40~50人轮守。
民国21年3月,在湖村、安远、曹坊、禾口等发展一批情报员,建立“秘密”接头户,获得大量情报。
解放初,乡镇设治安保卫委员会,村设治安保卫小组,主要任务是对地富反坏“四类”分子的监管、对各类犯罪分子的检举揭发,发动群众做好“四防”(防特、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1962年全县陆续建立治保会77个,有委员659人,建立治保小组141个,有组员1027人。
1967~1968年基层治安组织一度瘫痪。
1979年起恢复健全基层治保组织,制订群众性的“治安公约”,普遍建立治安承包责任制。
1987年全县建立治保会302个,有成员1383人;组织护林、护店、治安巡逻队122个,有队员57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