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上卷 第三章 解放后党组织及其重要活动
2010
03/29
11:07
《宁化县志》
1978年3月中共宁化县第四次党代会选举产生新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充实办事机构,各乡(镇)党委配备专职或兼职纪检委员或干事,加强纪律检查工作。随着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纪检工作的重点是:加强党的纪律性,落实党的政策,搞好安定团结,同心同德搞‘‘四化”,保证党的政治、思想、组织路线的贯彻执行。1980年,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布后,全县有7447名党员参加轮训学习,通过学习,查处违法乱纪案件57件。1982年后,根据中央“尽快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精神,各级党组织加强了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把纪律检查工作逐步转到经常性的党纪、党风教育上来,县委作出《关于实现全县党风根本好转的规划》,重点抓了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开展为民办实事、为党添光辉的活动和创建先进党组织、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同时也重点抓了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党内监督作用等方面工作。县委下达《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监督的通知》,作出八条规定。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实行抓党风“一定三包”责任制。县委、县政府党员领导带头,全县80%基层党支部签订“一定三包”责任协议书,同目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1985年起,各级党组织采取自查,自报、自纠和职能部门进行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清查和处理一些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争购小汽车、用公款旅游、请客送礼、谋取工资之外不正当收入、干部违法建房和拖欠公款等问题,打击经济犯罪,查处违法案件。1985~1987年共处分违纪违法党员198人,其中开除党籍的32人,法院判刑的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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