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第一章 经济收入
2010
03/25
15:26
《宁化县志》
宁化历来是农业县,解放前农业生产资料主要掌握在少数地主、富农手里,他们只占全县总户数的3.41 9,6,却占有21.86%的耕地;而占全县总户数51.8 9,6的贫雇农只占有10.2%的耕地,且在高租高利的盘剥下,收入非常低微,生活十分困难。
解放后,农民不但在政治上翻身,当家做主,而且自1952年全县完成土地改革后,广大无地少地农民分到了耕地,从而在经济上也获得解放,再也不受剥削压榨。1953年起,全县农民通过互助合作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其间也经历过曲折和挫折。1957年,人均纯收入达63.65元,比1950年增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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