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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七 第一章 计划管理

2010
03/24
15:41
《宁化县志》
批准。目投10万元以下的由地区革命委会批准,省属企、国防企、生主管局、工、兵部批准;投10万元以上者,应报省革命委会批准。19731万元以下的零星土建工程和集体所有制基建目,由各建设单所属主管部门审查转报县计委批准。1974定用于基建的自筹资金必在建设银专户,先存后用,建行必按照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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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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