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二 第五章 环境保护
1981年,本县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第一次调查。1983年和1985年,又对县内160家企业、医院作60余项调查。据调查,主要排污单位有合成氨厂、水泥厂、通用机器厂、革新机器厂、建设机器厂、煤矿、钨矿等。大部分工矿企业对废水、废气、废渣没有很好处理,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调查结果见。表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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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 |
1983年 |
1985年 |
废 水(万吨) 有害气体(万NM3) 烟 尘(吨) 废 渣(吨) |
774.25 34932 139.69 27188.75 |
1351.28 34083 197.36 26058.75 |
1297.98 76623 550.53 |
废水污染 农药在农业生产中的大量施用,工业废水的大量排放,致使水中有毒物质不断增加,尤其是合成氨厂,1981年排放废水692万吨,占当地排放量的91.6%,致使东溪水变成黑色,水生物受到严重危害。
废气污染 近年来,各种废气、煤气、烟雾、粉尘的排放量与日俱增。据1981年调查,合成氨厂有害气体排放量达18450万标立方米,占当地排放量的52.8%;革新机器厂排放14599.2万标立方米,占当地排放量的41.8%。1985年的总排放量比1983年增加1倍多。烟尘排放总量比1983年增加2倍。据测定,县水泥厂的粉尘超标,破碎工段为3.8倍,立窑卸料工段为71.8倍,磨房为2.1倍,包装工段为5.67倍。
废渣污染 矿山尾矿、矿石、钨矿尾矿和炉渣、垃圾等废弃物,也随着生产的发展而增多。1981年废渣堆存总量达84011万吨,1983年达26941万吨,占地4700平方米。加上随意堆放,妨害环境卫生。钨矿的废渣排放量为17150万吨/年,是主要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