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行业部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意见的通告
2026
07/31
16:3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重点单位“应列尽列”、不漏管失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闽消〔2023〕165号),我单位将拟对2026年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录进行最终核定。对符合界定标准应列未列的单位,后续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请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由各乡镇、各行业部门统一汇总附件2,于8月6日前发送至邮箱:nhxxfjydd@163.com,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宁化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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