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大米加工厂房建设招标公告
致:福建传骅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安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蓝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的投标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大米加工厂房建设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福民粮油专业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宁化县福民粮油专业合作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宁化县泉上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34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招标控制价;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大米加工厂房的建设;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41808元(工程量按实核算,以最终结算审核价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6. 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年度年检合格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
3.6.1. 根据闽建[2014]42号及闽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6.2.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否决其投标文件。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3.6.3.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但应在资格文件中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中标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按照县政府文件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被邀请的投标单位,请于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宁化县客商汇酒店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8%~10%(不含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上午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宁化县客商汇酒店二楼开标室。
8.2 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8.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福民粮油专业合作社
地 址:宁化县泉上镇泉正村
联系人: 邱先生 电 话: 1395093402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化县客商汇二层
联系人: 小赵 电 话:1802086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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