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宁化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宁化县2021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农产品加工企业:
现将《宁化县2021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紧申报。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宁化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化县2021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1〕15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56号)精神,制定本申报指南如下:
一、补助对象、补助项目及补助标准
1、补助对象:县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
2、补助项目:农产品加工企业当年购置未补助设备,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当年购置未补助的设备给予重点支持。(企业购置设备发票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1月15日)。
3、补助标准: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1〕15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56号)精神,按照“支持原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对当年内购置设备且未享受过补助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以设备购置金额30%为上限进行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有关规定确定补助方案。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向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负责审核。若审核符合条件金额超过上级下达我县补助金额217万元时,按权数分配。并在宁化在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补助方案(有异议的项目需重新核实,或调整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联文批复,并于15日内将批复情况上报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备案。
三、申报材料
1、农产品加工企业购置设备补助申请报告
2、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加工设备购置合同、汇款凭证、税务发票等有效凭证及相关资料;
5、福建省农产品加工企业购置设备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申请情况表(附件1)
6、福建省农产品加工企业购置设备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申请项目情况表(附件2)
7、申请补助设备的资产评估报告
项目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并以目录列明。书面材料一式六份,并随附相关电子版资料。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10月20日- 11月15日
联系人:王克灿
联系电话:0598-6823965
E-mail:nhnbwkh@163.com
附件:1.福建省农产品加工企业购置设备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申请情况表
2.福建省农产品加工企业购置设备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申请项目情况表
附件1
福建省农产品加工企业购置设备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申请情况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企业 名称 | |||||||||
地 址 | 邮政编码 | ||||||||
法 定 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项 目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开户 银行 | 账 号 | 信用等级 | |||||||
企业 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集体企业 £民营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企业 | |||||||||
企业 类别 | □国家重点 □省级重点 £市级重点 | 企业 类型 | £加工型 £混合型 | ||||||
□省级农牧□省级水产 □省级林业 □其他 | |||||||||
企业概况及发展目标 | |||||||||
带动农户方式及情况 | £建立基地 □订单 □建立合作社 £其他 | ||||||||
购置 设备 | |||||||||
企业盖章 |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 ||||||||
附件2
福建省农产品加工企业购置设备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申请项目情况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项目 名称 | 申请奖补金额 | ||||||
项目 进度 | 基建立项批复时间 | 开工时间 | 竣工决算时间 | ||||
项目 内容 | |||||||
固定资 产投资 | 设备购置资金来源 | 银行贷款额 | 固定资产投资构成 | 生 产 性 固定资产投资额 | |||
民间融资额 | 辅 助 性 固定资产投资额 | ||||||
外资金额 | 相关产业链 固定资产投资额 | ||||||
其 他 | 其 他 | ||||||
合 计 | 合 计 | ||||||
经济 效益 | 销售收入 | 销售利润 | 税 金 | 利税总额 | 投资利润率 | 出口创汇 (万美元) | |
带动农 户方式 | □建立基地 □订单 □建立合作社 □其他 | ||||||
企业盖章 |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 ||||||
备注:项目内容需填写(1)立项背景、建设目标;(2)对当地农业生产、农民收入(明确带动农户数、农民增收数量)及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3)实施地点、实施时间、实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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