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三明笠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智能温控大棚验收的公示
2021
09/23
17:43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局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省级财政补贴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21〕88号)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于9月17日组织专家对三明笠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城南镇鱼龙村伍家坊组农业智能温控大棚进行验收,通过对照现场示意图,实地查看,现场逐棚测量,查看材质证明、业主证照等资料,经对照省定补贴建设标准,并经仔细翔实汇总、认真讨论。该设施项目相关指标均达到闽农综〔2021〕88号文件智能温控大棚一建设标准要求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设施农业项目验收的批复》(闽农种植函〔2019〕576号)文件要求,经验收组全体成员研究,一致同意该项目验收评定为合格。经采用皮尺丈量大棚长宽计算出新建智能温控大棚一面积为32.3亩。
根据闽农综〔2021〕88号文件规定,智能温控大棚一补贴标准为每亩4万元,新建32.3亩智能温控大棚一共计补贴专项资金129.2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8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反映情况的提倡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
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8-6883956
县农业发展规划中心电话:0598-6820939
县农业农村局监察室电话:0598-6823021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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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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